泰安师范附属学校(总校) 2019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招生过程公正、公平、公开,依法依规完成招生工作。根据泰山政办发〔2019〕4号《2019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原则 (一)分级属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规定,区教体局负责本辖区内义务教育段学校的划片招生和统筹入学工作。 (二)划片、统筹、免试入学。公办中小学根据划定的学区范围招生,应招尽招;区教体局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三)化解“大班额”。严格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有序推进班额标准化。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和条件 1.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泰山区户籍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系户籍所在地位于泰城中心城区范围以外的(以2017年新修改《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准)。若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区内学校无法安排的,须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地区就读。 3.其他情况。 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办理;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部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外来客商子女,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外来客商子女入学规定>的通知》要求办理;持有“泰山人才金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精神依法继续享受原有优待政策。(注:以上几类情况需填写相关登记表并加盖有关公章,现场审核材料时一并带着,相关登记表请到“泰山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网”下载,网址:http://tsedu.993721.net) (二)招生流程 8月17日,学校出台招生方案,并在学校网站(m.stormwang.cn)公示。 8月18日—8月20日,网上采集信息。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学校网站“泰师附校2019年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在学校网站首页有专门链接)。 8月21日—8月22日,学校初审,并通过网上平台通知家长现场审核材料的时间。 8月23日—8月24日,家长登录学校网站“泰师附校2019年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页面查询现场审核材料时间及注意事项(登录后点击“查询和修改信息”即可查询)。 8月25日—8月28日,现场审核材料,适龄儿童和一名家长按照通知的时间带有关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 8月29日—8月30日,学校进行审核、录取,往泰山区招生平台上录入学生信息。 8月31日,家长登录“泰山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网”(网址:http://tsedu.993721.net)查询录取情况。 (三)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请在学校网站“信息采集系统”已经提交信息并得到反馈结果的适龄儿童家长,严格按照反馈结果上通知的时间,由一名家长(原则上是孩子的父母)带孩子及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如果没有条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请于8月26日下午2:30—5:00之间由一名学生家长(原则上是孩子父母)带孩子及相关材料到学校直接进行现场信息采集、审核材料。 现场审核时需准备的材料(均需原件): 1.泰山区户籍 (1)父母身份证; (2)户口簿; (3)不动产证(房产证); (4)水电气等交费收据或网上交费截图等实际居住佐证材料(如果没有可不提供); (5)出生医学证明; (6)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已完成预防接种的请提供疫苗接种单位开具的完成证明)。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父母身份证; (2)户口簿; (3)“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办理时限1年以上); (4)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期限1年以上),物业、水电气费用缴纳证明等佐证材料(如果没有缴费证明可不提供); (5)监护人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满1年,泰安市或泰山区人社部门备案)或泰山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1年以上); (6)在泰安市或泰山区社保部门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不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到社保部门核查,可提供社保证备查); (7)出生医学证明; (8)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已完成预防接种的请提供疫苗接种单位开具的完成证明)。 3.几点说明 (1)房产抵押贷款的,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2)已购房居住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等佐证材料。 (3)按照招生文件中“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每5年只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的要求,近5年该处房产已享受过一次划片招生的,不再享受划片招生资格。 (4)法定监护人出示的房屋产权须为100%产权,房屋性质为住宅。 四、招生要求 (一)强化家长诚信承诺。继续实行家长诚信承诺书制度。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划片入学资格,符合在泰城暨泰山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只能服从统筹安排,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回户籍地就读。 (二)强化招生工作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签订廉洁诚信招生承诺书,并向学生家长公开承诺内容,接受家长的监督,确保实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违反招生政策的,视情节轻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6278396 监督电话:8252122 2019年8月15日 |